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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继首罚落地,杭州重申短视频附带购物链接需明确标明“广告”字样

2023-06-21 09:23:17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资料图片)

“618”期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汪晓敏率网监分局相关人员走访调研杭州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醒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容安全审查和产品质量审查,再次重申对于附有购物链接的短视频需明确标明“广告”字样,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汪晓敏一行首先参观了杭州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历史展示区,认真听取了集团负责人关于近年来企业在营销领域和合规建设领域方面的情况汇报。

随后,网监分局向公司通报了近两年的直播监测和商品抽检情况,并提醒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容安全审查和产品质量审查,对于附有购物链接的短视频需明确标明“广告”字样,对涉及医美医疗商户的直播行为要依法加强管理,对违规商户的直播应予以暂停或终止服务,以更规范、更健康的经营状态来开展好后续的“618”促销活动。同时,网监分局还就企业关心的职业投诉人和政企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一一进行回应。

针对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调研中重申的“对于附有购物链接的短视频需明确标明‘广告’字样”这一要求,早在6月初,湖北黄石市监管部门曾就相关违法案例开出首张罚单。

据了解,6月5日,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湖北某某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达人探店推广短视频未标示“广告”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某某咨询有限公司是抖音平台授权服务商,在与相关商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推广协议后,寻找达人为商家拍摄相关探店短视频,并在达人抖音号附加购物链接进行发布,但相关推广短视频并未标示“广告”。当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行政处罚。

今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业内人士建议,平台、商户和达人等互联网广告营销参与者应坚决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共同营造清晰、透明的消费环境,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执法部门也应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参与者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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