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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四周年:强化硬科技支持 赋能资本市场创新实践

2023-07-31 10:20:21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31日电(黄盛)近日,科创板上市交易迎来四周年。四年来,科创板从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公司上市交易,到今年7月22日已有546家公司挂牌上市,募资逾8000亿元,总市值超64100亿元。

四年来,作为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验田”的科创板,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强化了资本市场对硬科技的支持力度,并将未盈利企业、特殊表决权企业、红筹企业的上市渠道得以打通。目前,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覆盖17个申万一级行业。其中,电子、医药生物、机械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国防军工等“高精尖”行业的公司数量排名前列。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向人民网财经表示,开市交易四年来,科创板在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创新实践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加投资者参与度,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和更便利的融资渠道,并推动科技企业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资料图片)

改革“试验田”

注册制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

时间回拨到2019年7月,上交所发布了首批登录科创板企业的上市安排。当时,上交所表示,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在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8个多月高效有序的精心筹备,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并在7月22日举行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仪式。

与我国资本市场其它板块上市交易采用核准制不同的是,科创板甫一开始就进行了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的试点探索。

据悉,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都有一些发行上市的硬条件,但这些条件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有所放宽。例如,核准制下对拟上市企业的盈利进行了要求,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允许没有盈利的企业上市。同时,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实行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符合最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实行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新股的发行价格、规模,股票市值多少,发行节奏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试点注册制更加强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向人民网财经表示,科创板注册制试点创新了多项上市标准,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不同的上市条件。具体来看,科创板的五套上市标准对应了不同发展状态和不同股权结构企业的要求。试点注册制后,灵活丰富的制度安排为这些科创企业提供了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上市标准,让越来越多的科创企业能够通过不同的标准进入上市通道,这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重要贡献作用。

作为注册制改革的试点,科创板为后续深交所和北交所全面推行注册制提供了经验。“深交所、北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改革同样引入了科创板多项上市标准,整个主板市场的注册制改革也是科创板试点思路推进。”赵锡军表示,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到全面注册制,开启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新局面,为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打开广阔空间。

拓宽投资渠道

提高科技企业融资便利性

2019年9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同意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号智能”)在科创板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这意味着九号智能成为第一家通过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的形式登陆我国资本市场的红筹企业。

据悉,科创板相关配套规则明确了红筹企业上市标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不用拆除红筹架构便可直接在境内上市并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为相关红筹企业通过发行CDR上市融资开辟了渠道。

“CDR的成功施行,标志着科创板能够更好地吸引海外拥有高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回归到境内市来上市,获得境内资金支持来发展自己,同时也丰富了境内市场的产品和上市公司的结构,使得境内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有了更好的提升。”赵锡军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后,对境内资本市场结构功能的完善、效率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的,使得资本市场的服务能力和开放程度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不仅如此,科创板在设置上市条件上综合考虑了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因素,允许符合条件的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架构企业上市,对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下游验证周期长的科创企业,带来极大的帮助和支持。这弥补了中国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短板,拓宽了科创企业上市融资的渠道。

“科创板为我国优秀企业回归本土市场上市提供了通道,同时也为本土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标的。”赵锡军表示,传统金融结构以商业银行信贷融资为主导,投出的资金一定要及时收回,否则会出现坏账。科创企业在研发的试错阶段,往往需要大量资金并且回收周期长、甚至有可能收不回投资,这些研发资金投入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但在科创板设立之前,传统金融结构很难对科创企业的资金来源提供支持,而科创板的发展为科创企业资金来源提供了突破点带动了资本市场其他资源也投向科创企业和科创领域。

制度创新不断

助力资本市场创新实践

今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表示,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将于2023年8月7日正式发布。科创100指数从科创50样本以外选取市值中等且流动性较好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与科创50指数共同构成上证科创板规模指数系列,反映科创板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截至目前,上交所已发布11条科创板指数,初步构建了覆盖规模、主题、策略等类型的科创板指数体系,境内外相关产品跟踪规模超1200亿元,其中科创50指数自2022年以来引导超760亿元增量资金流入科创板市场,居中国境内宽基指数之首。

事实上,不止科创指数系列产品,从2019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到2019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从2020年6月上交所发布的《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到2022年7月15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务实施细则.....四年来,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持续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人民网财经梳理,在再融资方面,科创板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差异化设置各类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在并购重组方面,科创板增加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程序,将重组上市由现有的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调整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并根据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实践和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需要,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交易所审核时间调整为2个月。

在做市商制度方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同时,科创板明确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在赵锡军看来,科创板进行的一整套资本市场制度的建设、完善,包括了入市、经营、退市等过程,形成了完善完整的体系,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重要实践。

“四年来,科创板不断促进科技、资本、产业形成良性循环。”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一方面,科创板支持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近四成科创板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项目;另一方面,科创板为创新资本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渠道,激发了创新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的积极性。

对于科创板未来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邱勇前不久表示,主要将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提升科技创新综合服务、精准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综合服务体系,突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严把上市入口关,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持续打造硬科技企业上市首选地;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提高投融资便利性,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三是增强服务科技创新活力,坚持“三开门”——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实习生王鼎伦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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